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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务用车管理制度
点击数:4608    更新时间:2016-10-15 21:00:49    收藏此页

公务用车管理制度

 

第一条目的

为规范公司的公务用车管理,降低费用,建立良好的用车秩序,特制定本制度。 

第二条 适用范围:

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。 

第三条 定义:

本制度所指公务车辆,包括:

1. 经董事会批准,为满足公司办理日常公务需要所配置的车辆。

2. 经董事会批准,配备给公司总经理日常使用的工作用车。 

第四条   公务车管理职能部门及其职责:

一、公司综合办公室是公务车管理职能部门,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与调配。

二、公务车驾驶员负责所在公司工作出车,车辆的保养与维护,办理车辆上牌、保险、年审及其它常规手续和基本费用缴纳,建立《车辆费用台账》,做好记录,其手续的复印件由办公室存档。

三、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务车辆在司期间钥匙保管、车辆安全、《车辆出行记录表》的登记等工作。 

第五条   车辆管理规范

1)、因公用车须经用车人申请,填写派车单后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,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统一安排。

2)、县内处理一般业务工作,原则上不派车。下列情况可以安排用车:

①财务人员有现金进账或取现;

②公司部门负责人处理紧急业务;

③公司晚间加班人员的接送;

④采购急需的物品;

⑤公司负责人直接派车。

3)、原则上公司公务车辆由专职驾驶员驾驶,如有特殊情况,要求单独驾驶外出的,需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用车。

4)、驾驶员凭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签核的派车单出车,前往所申请的目的地。

5)、综合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凭派车单发放钥匙,并在《车辆出行记录表》上做好登记,注明出车时间、路线地点、码表数(起始数)。车辆返回后及时收回车钥匙并记录返回时间、码表数(终止数)及本次用车的公里数,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名。停车费、路桥费须与《派车单》、《行车记录表》记载相符,经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方能报销。如不相符,不予报帐。

6)、车辆加油在公司定点供应商服务网点加油,并在《行车记录表》中做好记录,报销时根据加油后行驶总里程核算该车百公里油耗,经综合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核实在合理范围内方可报销。

三.车辆的借用管理:

1.公司公务用车,原则上不外借(包括私人或其它单位),特殊情况,如员工因结婚、丧事或重要社会关系借用等原因借用车辆,必须报请总经理批准。原则上该车专职司机人随车走,所有费用由借车人承担。特殊社会关系,经总经理批准,费用方可由公司承担。

2.司机或职能部门负责人未经批准,擅自向他人出借公司车辆,一经查实,除由其承担所有费用外,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。如造成事故者,由其承担全部责任。

四、节假日车辆管理:

节假日期间,公司所有公务用车(值班路救车辆除外)均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停放地点。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。

五、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:

1、使用前检查:驾驶人出发前,先检查车况,如:车证、水箱、刹车系统、轮胎、燃油等。如发现异常情况,应及时向职能部门负责人报告。

2、驾驶员在出车期间应遵守交通规则,临时停车应按规定停放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
3、非出车时间,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,不得擅自在外停放。下班及节假日期间车辆钥匙交公司指定人员妥善保管,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。

4、非工作时间,司机未经批准,擅自将车驶离指定停放点,一经查实,视情节轻重,扣除50%—100%的当月绩效工资。

5、当月发生安全事故者,按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,同时依照公司《员工赔偿公司资产损失的规定》进行赔偿。

六、保养维修

1、车辆保养与清洁:

1)驾驶员对驾驶的车辆车况应熟悉与掌握,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,以便及时处理。

2)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该车《保养手册》的要求按时送指定保养厂定期保养和检查。

3)每星期由车辆驾驶人员负责至少一次清洗,保持车辆内外清洁。

4)车辆长期闲置时,每周由车辆驾驶员发动一次,温车5分钟。

5)物料应放于行李箱内,不得放在椅座上。

6)如遇贵重物品及设备放在椅座上时,应事先垫好防护物品。

2、车辆的日常维修:

1)车辆如需外出保养或维修由驾驶员提出意见并填写《车辆保养与维修申请表》,经职能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方可执行。

2)车辆维修期间,驾驶员须正常上下班,并到修理厂进行质量跟踪,核准报修项目及验收已换损件,防止对方漏项或以劣充优。

3)车辆维修完毕,应由驾驶员验收,职能部门指派人员参与验收并核帐,如费用超出预算规定,须详细秉报情况,经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付款。若在保修期内出现同样故障,应向修理厂提出返修或索赔。

七、费用管理

1、公司车辆在日常使用过程中产生如下费用:

1)各项规费:购置税、上牌费用、保险费、年检费用等。

2)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:油费、路桥费、停车费、维修费等。

2、费用报销按公司《费用报销管理制度》规定执行。

3、交通违章费用原则上由违章人个人承担,不得报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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